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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松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能涉密,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主要职能涉密,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 年收支总预算6318.83万元。比2020年比增加63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密网络运行维护等费用有所增加。

  二、2021 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1 年收入预算631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8.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1 年支出预算63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9.54万元,占总支出的48.42%;项目支出3259.29万元,占总支出的51.58%。

  四、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1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97万元。

  五、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8.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3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二是本年度涉密网络运行维护等费用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59.54万元,占48.42%;项目支出3259.29万元,占51.5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426.47万元,占79.31%;公用经费633.07万元,占20.6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0.83万元,占89.43%;

  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支出501.03万元,占7.93%;

  住房保障 (类)支出166.97万元,占2.64%;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59.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6.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公用经费633.0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2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20 年预算数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需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30万,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统一部署核算,对相应公务接待费预算进行核减。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其他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和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3.0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40.28万。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统一部署对一般性支出进行核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其他用车2辆。2021年计划购置更新执法执勤用车5台,主要原因是车辆已超过使用年限需更新。本部门2021年无预算安排购置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用足用准“两把尺子”,精准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度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收缴罚没款、开展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保障结案率等。2021年确定 4 个主要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向社 会公开,涉及金额 1587.09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