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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学习制度(试行)
来源:松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14


        为促进学习,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推进机关党委工作不断提升层次,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集体学习。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学习。主要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

        个人自学。干部个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 5 小时。线上学习以新时代e支部和学习强国为主,线下学习根据个人实际需要确定学习内容,每名干部每季度至少读完一本书,并做好读书笔记。

        交流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读书交流会,交流本季度自学内容和学习体会,相互监督,相互学习,拓宽知识面,推进自主学习,不断增强学习效果。

        学习成果运用。集体交流学习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干部学习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年底组织一次学习成果汇报会,汇报全年学习情况,分享学习收获,运用学习所得提出推进工作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