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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松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1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近日,松原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是:

       扶余市更新乡新河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井贵、原村委会主任郑延鹏、报账员袁辛辉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2年,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赵井贵提议,原村委会主任郑延鹏和报账员袁辛辉同意,将新河村一般低保户的低保金违规平均发放给该村所有困难户,共计平均发放低保金416,950元。2016年初,该村停止平均发放低保金。2020年6月,赵井贵、郑延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袁辛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扶余市新万发镇乡建助理马光明截留挪用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马光明任新万发镇乡建助理期间,私自截留四平村村民周某的危房改造补助款9,000元,用于为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的照相费用1,000元,下乡期间饭费、车费4,000元,合计5,000元,剩余4,000元于2018年返还给周某,在被审查调查期间,马光明于2020年4月返还周某5,000元。2020年5月,马光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长岭县新安镇乡建科员孟祥永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危房改造款被他人骗取问题。2016年08月,孟祥永在负责本乡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龙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某某等三人(均已判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5,500元。2020年7月,孟祥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法资金已缴回。

       长岭县巨宝山镇韭菜坨子村党支部书记陈和、文书刘玉琢工作失职失责问题。陈和、刘玉琢在负责该村低保工作期间,未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王某某及时清退,并且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李某某办理了低保,致使王某某在2016年第一季度至2018年第四季度违规领取低保金3,750元;李某某在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8年第四季度违规领取低保金2,850元。2020年5月,陈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玉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缴回。

       乾安县乾安镇原副镇长赵国臣、张志强、原民政助理刘青辉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低保补助金被骗取问题。2003年至2012年,赵国臣、张志强先后任乾安镇主管城镇低保工作副镇长、刘青辉任乾安镇民政助理期间,未正确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居民刘某某(已判刑)以他人名义骗取低保补助金共计119,000余元。2019年11月,赵国臣、张志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青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法资金已缴回。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决杜绝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以严谨工作作风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腐败问题,严肃问责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