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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嘉奖表彰对象 ——吉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二级主任科员闫超
来源: 吉林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2-17


主要事迹

  闫超同志政治坚定,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融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近年来,主笔起草纪检监察法规制度9件,参与起草7件,前置审核59件,开展授课3次,发表政策解读文章5篇,撰写专题调研报告6篇,努力以法规工作“小切口”展现服务全局大作为,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贡献自身力量。

深钻细研铸忠诚 法规战线显担当

——吉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二级主任科员闫超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是闫超同志全身心投入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的日常写照。他思想觉悟高,大学毕业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四川大凉山的基层派出所一干就是3年,多次参与缉毒、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他专业能力强,精于钻研法规业务,逐渐成为省纪委监委法规领域攻坚克难的行家里手;他爱岗敬业,从事政府法制、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的10年间,一直是同事眼中兢兢业业的“老黄牛”……

  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法规工作政治属性

  闫超同志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牢记“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质属性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开展每一项法规工作,都坚持做到以政治为统领,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保证所承办的工作任务方向对、路线准、成效足;同时以法规工作为抓手,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找准切入点,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规定,体现在法规条款中,确保“政治”讲得实、能落地、扎根牢。

  2020年,闫超同志接到起草《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作任务。他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东北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认识清醒、立场坚定、把握精准。他自觉站在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角度,思考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结合省情实际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将上级要求落实落细,在严格审慎使用调查措施、依法从宽处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突破性做法,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指导意见》系列解读发出后,社会反响积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审慎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助力做好法规制度“供给侧改革”

  近年来,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破旧立新的关键节点,闫超同志作为法规室业务骨干,把从制度层面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绝不绕着矛盾和困难走。2019年以来,按照工作安排和领导要求,主笔起草《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省委党内法规3件、起草《派驻机构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实施办法》等省纪委监委规范性文件6件,参与起草其他制度规定7件,为监督执纪执法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务实管用的操作指南。

  “立法就是要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闫超同志铭记老一辈立法人彭真同志的这句格言,制度起草过程中,力求在权限划分、程序调整等焦点问题上砍好这一刀,确保制度规定不是“花架子”。2020年,在起草《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工作规定(试行)》时,着重在厘清职责定位等重要问题上加强研究,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报批的,是报派出机关而不是报驻在单位审批,增强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独立性和开展“上对下”监督的底气。

  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打造“制度建设闭环”

  闫超同志善于思考和总结,近年来积极向领导建言献策,推动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审核、备审、评估等工作机制。全程参与省纪委监委法规室《工作手册》编撰,围绕“紧扣1件核心法规,明晰8项基本职能”思路,紧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制定办法》,梳理规范法规工作“立、改、废、审、释、编、评、清”8项职责,绘制工作架构图、流程图,精细化打造法规工作“说明书”。

  2020年以来,他参与对省纪委监委出台的10件重要法规制度的评估工作,在探索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总结规律。2022年,按照法规制度制定计划,系统梳理3年来制度评估工作做法,研究起草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评估实施办法》,画出了制度评估工作的全流程“施工图”。其中,在完善制度设计、推动制度执行、强化责任追究3个层面,规定了务实有效的评估结果运用方式,破解评估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度评估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媒体刊发。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日常工作专业化

  闫超同志在法规制度前置审核工作中,认真负责、敢于较真,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审核件,当否即否、绝不迁就,坚决避免法规制度“带病”出台。同时,既敢于把关,又善于把关,注意方式方法,不搞生硬对立,对能够修改完善的法规件,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共同解决问题。近年来对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起草的59件法规制度严格开展审核,提出修改意见270余条,提高了法规制度整体质量;在法规制度宣传普及工作中,针对派驻机构执纪执法难点问题开展专题授课3次,在《浪淘沙》等期刊媒介发表政策解读文章5篇,推动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业务咨询答复工作中,接受各类法规咨询160余件次,所作答复及时准确、依据充分,绝不把疑问留给基层和兄弟单位;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深入一线扎实调研,撰写《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报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综合分析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6篇,为委机关谋划研究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者,闫超同志具备甘于坐冷板凳的耐力,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以勤恳踏实、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