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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2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自身职责,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强化制度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行使职责,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公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
  二、规范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坚持“综合柜员制”“延时工作制”,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流程、要件要素,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做到服务快捷、文明、周到、热情,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公积金使用需求,让广大职工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和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建设,打造“智慧公积金”,持续推进公积金“一网通办”,加快实现“跨省通办”,积极对接房产、公安、社保等部门开展信息联网核查,加快实现公积金数据共享,不断提高公积金信息化水平;及时升级核心业务系统,不断优化业务办理环节,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
  四、强化人员管理,打造服务“金字招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庸、懒、散、浮、拖”行为,热情接待办事群众,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加强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培训,确保业务经办人员对现行政策和业务办理细节熟练掌握;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常态化开展日常督导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改进,努力创造一个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优质营商环境。
  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8-6098015
  主要负责人:李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