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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1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自身职责,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放宽准入,公开透明。坚持“非禁即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内容信息,进一步梳理有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平等进入各行业、各领域,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优化流程,快速审批。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时修订、公布各类企业投资项目办事指南,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利用吉林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批复文件在线打印。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所有审批项目和政务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压缩后的时限进行办理。
  三、归集信息,服务企业。全面归集、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做好“双公示”信息、红黑名单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提高数据归集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对于我委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时全量上传,面向社会公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双公示数据、红黑名单等信用记录,及时办理社会主体发起的信用修复,在全社会营造重诺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监管督导,打造诚信市场环境。在备案、核准、审批等行政事项中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并且我委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规范化监管,确保监管行为数据实时更新,实现监管行为全覆盖。
  五、坚持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主动公开市发改委工作职能、工作流程、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对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主动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疑问,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阳光、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2289161
主要负责人:丛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