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升年·机关部室主任谈
来源:松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13

“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总体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目标,明确措施要求,稳步推动活动有序开展,着力解决政务运行、办案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障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干净使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活动开展,本栏目陆续刊发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和派驻(派出)机构负责同志署名文章,谈认识体会、谈做法经验、谈工作进展,敬请关注。
聚焦主责主业 努力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 董利民
审查调查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监察委成立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从组织审查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折射出了从纪委到纪委监委的职能转变,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审查调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能,如何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衡量新时期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精准研判线索“找突破”。“百丈高台,始于一石”。筛选问题线索是案件启动初核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办案就是在围绕问题线索做工作。首先,要从举报信中筛选问题线索。通过研读举报信,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梳理、分析研判,把问题线索初步筛出来,切勿遗漏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其次,与举报人见面。对实名举报的,要尽可能和举报人见面,面对面了解信访诉求,从沟通中找准重要问题线索。第三,及时沟通请示。对拿捏不准的问题线索,要在听取核查组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向领导请示,充分听取建议,做到对问题线索分析筛选精准、到位。最后,制定可行初核方案。从线索发生时间、被核查人个人信息、职权信息、家庭资产情况、利害关系人情况、案件的性质、损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等方面逐一进行梳理、分析,找出案件切入点和突破口,精确判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初核方案。合理使用措施“强施压”。方法对则事半功倍。目前,审查调查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限制出境、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等15项调查措施。如何用好用足这些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作为办案人员,我们要转变工作理念,勇于开拓创新,在合规合法的范围内,大胆精准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既会使用谈话、调取、查询等常规措施,又能合理使用留置、搜查、扣押、鉴定等特殊措施,善于打“组合拳”,灵活运用。强化能力培养“练内功”。能力不足是最大的短板。我们从事的审查调查工作是一项极具专业性、科学性的工作,要求办案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具备多学科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工作阅历。日常实践中,我们办案人员应注重培养自身信息收集能力、审查谈话能力、案件把控能力、纪法分析能力和总结归纳能力。要通过参加集中培训、以案促学、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充电”,更要自觉加强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纪法融会贯通。要强化实践锻炼,结合每个案件的不同特点,学用结合,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到审查调查实践中,以工作实践检验业务学习的成效。有效调取证据“准定性”。人们常说“办案就是办证据”。证据是案件的保证,必须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在收集、固定证据上狠下功夫。我们调取相关物证、书证时,既要对涉案证据进行收集、鉴别和应用,也要保证证据的收集客观、关联、合法,证据与案件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到确实充分,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狠抓办案安全“固底线”。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的生命线。查办案件中,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谈话前,必须全面做好风险评估,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严格审批程序。谈话中,要及时研判谈话内容及案情变化,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对谈话对象的有效掌控。谈话后,要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并做好跟踪回访、心理疏导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