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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落实进行时|长岭县纪委监委:基层监督“组合拳”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22


近几年,长岭县纪委监委严守职责定位,将监督职能“挺在前面”,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以高质量基层监督提升基层治理能效,持续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基层监督领导体系,锁定基层监督重点
明确监督整体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由一名副书记牵头抓总,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统筹调度,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监督工作架构,着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统筹衔接、综合发力。在监督“关键少数”上,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全县各级“一把手”,突出县直部门科股长、乡镇站办所长等中层干部,突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在监督“重点事”上,突出落实对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上,突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作风建设,以及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2020年以来,主动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一把手”45人、村党组织书记179人、县直部门科股长和乡镇站办所负责人305人。
明确基层监督方式,解决基层突出问题
深化“1+1”“1+N”工作机制和“4+2+Z”联动模式,建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动监督“1+6+N”监督机制,将基层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米。
聚焦解决农村社会主要矛盾,强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村务公示公开,深入推动执行《长岭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印发《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组织及“一把手”主体责任、相关站办所直接责任,巩固村务公示公开长效机制,在扩大群众知情权、保证村民诉求和异议及时解决在当地的同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县已清收资源面积8.97万公顷,累计收缴承包费近2亿元;2022年上半年发包收入5958万元,平均每个村集体经济增收25万余元。
紧密结合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村务公示公开,树立“信访无小事”的理念,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区、职能科室抓乡镇”的信访处置责任机制,建立基层治理信访举报首问负责制,第一位受理信访举报人员的领导或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保证基层群众有访必接、有诉必办。仅2022年,县纪委监委全口径受理基层群众信访举报97件,较去年同期124件下降21.7%;本级受理35件,较去年同期55件下降36.4%。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查基层治理违纪违法行为
立足形成强大震慑,突出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以权谋私、肆意侵占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违纪违法行为。聚焦以权谋私问题,严查村干部侵占农村集体资源案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聚焦执法不严等问题,严查执法人员工作失职案件,促进基层执法维护公平正义;聚焦服务保障民生不到位问题,严查履职不力案件,推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查作风不实案件,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基层治理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年初以来,共查处基层治理问题案件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