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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巡察整改】中共长岭县委 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长岭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长岭县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长岭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落实,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清单,逐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市委巡察组反馈后,长岭县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长岭县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扶贫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书记负总责,涉及县级领导分头抓,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二、整改问题落实情况

(一)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问题。

1.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驻村工作队不能保证在村工作时间,有脱岗漏岗现象,工作日志内容多为机械记录而没有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时总结,帮扶措施缺乏系统性连续性。有的工作队主要工作仍以节日慰问、捐钱送物为主,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措施不可持续,帮扶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

①由县委组织部督导县直各部门深入落实《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实施细则》《长岭县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管理办法》《长岭县驻村干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232个村特别是72个贫困村驻村干部的管理。通过专项督查、乡镇自查、电话查岗、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驻村干部住村情况进行检查。对暗访发现的太平川镇双丰村驻村工作驻村干部漏岗问题,责成县畜牧局副局长带队包保,及时做出整改。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部门合力没有完全形成,监管仍然存在漏洞,边巡边犯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仍然存在,导致群众不满,上访不断。

整改情况:

①组织各乡镇(区)针对市委巡察发现我县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挪用扶贫资金问题,公款私存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挖细查贪污、挪用、私存、截留、套取、冒领扶贫资金问题。截止到目前,22个乡镇、环城工业园区,已完成自查,分别形成了自查自纠报告。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对脱贫攻坚认识不足问题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的问题。长岭县委县政府2017年下发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文件17份,2018年(截止到8月份)19份。巡察组抽取了14个涉及扶贫工作较多的县直部门的会议记录。有的县直部门(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没有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有的部门在2017、2018年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次数不足4次;有的部门没有将脱贫攻坚任务传达到具体业务科室,对开展扶贫项目检查缺乏必要的财力、人力安排。

整改情况:

①县委召开全县脱贫攻坚会议,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打赢脱贫攻坚战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坚决打赢这场书写历史的脱贫摘帽攻坚战,以实际成效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扶贫工作任务相关监督考核不到位。按照吉林省(吉办发[2016]23号)文件要求,2016年7月和12月,长岭县委印发了《长岭县乡镇、园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县直部门(单位)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办法(事项)的通知》(长办发[2016]17号)和《长岭县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评方案》,明确要求从2016年到2018年,每年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考核。但负责对县直部门包保贫困村开展考评责任的相关责任单位截至巡察结束并未开展任何考评工作,一定程度上放任了驻村工作干部帮扶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精准。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2018年度驻村干部考核工作。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直部门(单位)包保帮扶贫困村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组发﹝2018﹞3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组发﹝2019﹞2号),分别于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2019年1月23日至29日分两批对全县驻村干部进行了考核。县委组织部累计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考核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会同县扶贫办成立16个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扎实开展好2018年度贫困村驻村干部队伍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中,有32名第一书记考核等次被评定为“好”,39名第一书记考核等次被评定为“较好”,1名第一书记考核等次被评定为“一般”。106名驻村工作队员考核等次被评定为“好”,164名驻村工作队员考核等次被评定为“较好”,16名驻村工作队员考核等次被评定为“一般”。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完成省直包保部门相关帮扶情况的查验复核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较好的完成省直包保部门帮扶情况的考核。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基层扶贫工作监管仍存在漏洞,个别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村(新安镇黑坨子村)低保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个别乡建助理、村干部未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相关文件要求,对危改户审核把关不严,为村民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乡镇(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危房改造工作弄虚作假,53户危房改造档案有37户信息存在明显造假;根据扶贫办提供的《长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的报告》,仅2017年8月开展的全县贫困人口清理工作,就有18672人被清出建档立卡系统。

整改措施:

①新安镇党委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进行清理,缴回资金0.33万元。

②三县堡乡经对贫困户危房改造进行梳理核实,发现存在危房未灭失情况,已于2018年10月组织人员进行了拆除。

③针对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危房改造照片造假问题,经过调查核实,这37户均已实施了危房改造,造假事件虽然产生恶劣影响但未造成扶贫资金损失,八十八乡党委2018年9月对乡建站负责人赵向前予以免职。县委已经对当事人及主要领导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全面开展危房改造核查工作。由乡镇负责,对辖区内危房改造档案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④贫困人口变化较多的问题。鉴于过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遗留问题较多的实际,长岭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扶贫部门的文件要求于2017年7月至8月之间开展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抽调县直包保干部组成232个工作队,按照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程序,对全县贫困人口进行重新清洗工作,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18672人被清理除建档立卡系统。同时县纪委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乡镇、村18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进度判定:已完成。

3.相关部门在考核评估中流于形式,做“老好人”。有的村(新安镇黑坨子村)村干部违规将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该乡(镇)、村和驻村第一书记没有履行好贫困低保户精准识别职责。2018年1月份,县相关部门(组织部)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统一考核,该村第一书记的考核情况是优良,并且全县驻村第一书记考核评分均是较好以上评分。这侧面反映了相关部门在考核工作中仍然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

①县民政局成立低保核查工作组,利用3周的时间对新安镇黑坨子村低保户全面入户核查,对违规纳入低保人员刘贵及时停保,并已下达缴款通知及时追缴违规领取低保金。县纪委成立核查组对黑坨子村违规办理低保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已立案审查。

②县委组织部将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4项基本职责和驻村工作队10项职责,细化为坚持在岗驻村、做好精准识别、制定扶贫规划等10项具体内容,明确各项分值,细化了考核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注重年底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乡镇党委评分和群众满意度评分分别占10分,保证了考核评分的客观性。县委组织部累计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会同县扶贫办成立16个考核组,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考核组人员进行考核业务培训,对考核程序、考核细则等进行讲解,进一步明确是考核任务。各考核组严格按照个人述职、满意度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踏查、确定等次的考核程序,扎实开展好2018年度贫困村驻村干部队伍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情况:32名第一书记被评定为“好”,39名第一书记被评定为“较好”,1名第一书记评定为“一般”。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项目论证不科学不充分。有的扶贫项目落地不精准,有的项目在安排上不切实际,群众不认可,造成项目闲置或效益低。(前七号镇前七号村)在2017年向县里申请8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旅游产业扶贫项目,由于前期项目可行性研判不足,导致该资金闲置1年,于2018年4月被退回县扶贫办,没有发挥应有效益。

整改情况:县扶贫办正在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调研,编制全县22个乡镇、2个园区232个行政村产业规划。围绕乡村重点产业、重点任务、重点领域,谋划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帮扶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产业规划坚持科学设计项目,注重贫困户的参与度,找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受益的结合点,兼顾长期效益和短期收益,实现重点产业与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对接,产业对人、人对产业。

进度判定:未完成(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长岭县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坚持精准方略,全面提升脱贫成效。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两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谋划壮大扶贫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必保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质量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