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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十五届第八轮巡察反馈】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乾安县政法委党支部的反馈意见
来源:乾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28日至6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政法委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共查阅资料286份,发放调查问卷12份,开展明察暗访8次,听取汇报1次,开展个别谈话9人次,召开巡察组务会议4次,核对固定资产1次。共发现三个方面重点问题17个,线索7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中共乾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研究拟订加强政法工作的意见和重大措施,支持和监督全县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工作。从巡察情况看,政法委党支部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但在意识形态、执法监督、基层党建、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存在政法工作谋划不到位问题。如:政法委在推进“平安乾安”、“法治乾安”建设,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研究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手段创新方面举措不多,破解政法工作难题和维护稳定的思路不宽,与县委对政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还存有差距。

2、存在信访维稳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防处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如:2016年至2020年,我县发生进京访涉法涉诉类14件,进省访涉法涉诉类2件,政法委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方面还有待提高。同时,我县“法轮功”邪教人员836人(已亡157人),已经转化638人,未转化41人,转化率为95%。其他邪教、非法宗教组织人员共计120人(已亡10人),反邪教教育转化工作还存在短板。

3、存在法学会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如:政法委协管单位法学会因经费保障不足,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标准不高,专职法律人员配备不足,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作方式方法单一,自身建设主动性不够。在法学研究、培养法治人才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

4、存在法轮功习练者教育转化工作不扎实问题。如:在2017年4月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法轮功习练者教育转化培训工作中,存在普通群众代替法轮功习练者参加教育转化培训现象。

5、存在未利用身边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问题。如:2017年7月7日,中共松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给予吕金山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的决定》,政法委党支部仅在7月24日党员大会上宣读了处分决定,未对系统内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未深入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以案为例、以例示警作用不够显著。

6、存在执行监督指导力度不够问题。如:

(1)政法委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政法部门执法监督缺乏主动性,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具体,在促进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方面作用发挥不充分。

(2)执法监督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政法委仅有1名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未能达到《行政法》“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的要求。同时,工作人员执法监督证件已过有效期,影响执法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7、存在对政法系统廉政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如:2016年至2020年,共查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47起,涉案人员79人。政法委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监督指导全县政法系统反腐败斗争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8、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如:2016年,政法委党支部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内容;2017年,政法委党支部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个别干部“学习强国”学时不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财务报销凭证不齐全。如:2014年10月23日,政法委支出场地租赁费45,000.00元,无租赁合同,无租赁事由。

(2)大额支出白条入账。如:2013年1月16日,政法委白条支出车库租赁费用4,000.00元。

2、存在“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

(1)违规办理洗车卡。如:2013年9月21日,政法委在车饰界洗车场办理洗车卡1张,金额780.00元。

(2)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如:政法委分别于2013年9月1日,2014年4月15日,购置办公座椅2把,总金额7,000.00元,超出标准5,400.00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存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如:2016年、2017年没有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2016年党建痕迹材料缺失严重;2017年工作总结出现“公司党委”字样;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整改方案与某学校内容雷同;干部个人整改措施材料中,出现武装工作内容;相互批评材料中,两名干部批评内容完全一致;多名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中出现煤矿监督、学校廉政等与政法工作无关的内容。专题研讨会材料中,出现“藏区发展”字样。

2、存在党建工作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如:2016年党支部工作台账缺失,2017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台账记录不规范,支部委员会没有召开时间,没有会议记录人,会议研究讨论内容记录不完整。

3、存在党课教育开展质量不高问题。如:个别领导干部党课讲稿没有将党的理论、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与政法工作结合起来,讲稿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党课教育针对性、指导性不足,质量和实效不高。

4、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如:政法委协管单位乾安县法学会于2019年6月正式组建,实有党员4人,至今未成立党组织。

三、问题线索

(一)白条列支培训班费用。如:2013年3月至7月,政法委组织开展了3次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培训班,白条列支教学备品、餐费、人员补助、印刷品等相关费用共计318,500.00元。

(二)违规发放会议补助费。如:2013年4月23日,政法委以组织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名义,按照每天每人150元标准,发放144人5天的食宿补助费183,000.00元。无培训课程安排,无授课教师名单,无具体参会人员名单。

(三)虚开学习班交通票据。如:2014年5月13日,政法委在组织召开的“法轮功”教育巩固学习班中,报销参加人员交通费票据144枚,总计金额7,000.00元。无详细人员名单,无领取签字手续,报销票据全部连号,无会议通知等相关痕迹资料。

(四)违规报销不合理费用。如:

1、2013年3月26日,政法委违规报销在乾安县泥林有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小米、荞面64箱,共计金额5,560.00元。

2、2014年11月26日,政法委违规报销在农安县合隆镇陛绅服装有限公司购买的执勤服装11件(套),共计4,930.00元。

3、2013年2月26日,政法委违规报销在长春市吉深医药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的电子血压计1个,金额327.00元。

(五)无依据违规发放补助。如:2013年8月30日,政法委违规发放“值班值宿”补助3,600.00元。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政法工作水平。政法委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防控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挑战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四化”建设,为深入推进平安乾安、法治乾安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政法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目标、持续发力,推动教育整顿取得成效。同时要紧密结合在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努力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具有政法工作特色的经验和亮点。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政法委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法监督工作的新方法和新举措,促进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执法监督工作水平,统筹运用执法检查、督办协调、案件评查等手段,积极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法治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政法委要保证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开展好法治保障、法学研究、法律培训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主动参与法律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水平。政法委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专题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同自身工作结合起来。

(六)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政法委要提高党建工作认识,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建工作台账记录,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刹住学风不实、文风不正的形式主义之风,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弥补党建薄弱环节。

(七)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政法委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流程,缩减经费,控制支出,提升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