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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乾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纠正“四风”顽疾,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发改局原生态办副主任于承志、办公室主任胡大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月,于承志任县发改局生态办副主任,主管单位财务期间,与时任局办公室主任胡大伟商定,以给职工发放带薪休假薪酬名义,虚开票据 40,153.00元为职工发放福利。2019年9月,于承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大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人社局原党委书记李春峰、专家科负责人张强虚开票据处理单位招待费问题。2014年1月,时任人社局党委书记李春峰授意职工张强,以单位汽车维修费、装修费等名义,虚开票据17,943.00元,用于处理单位招待费。2019年11月,李春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王伟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9年11月,王伟在任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期间,在县某酒店为其儿子王某某操办婚庆喜宴,违规收受相关单位工作人员12人礼金共计4,500.00元。2020年4月,王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上述3起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党的纪律不敬畏、不在乎,抱有侥幸心理。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坚持做到慎独、慎小、慎微。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重点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紧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收受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婚丧事宜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中共乾安县纪委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