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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乾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2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 切实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严字乡性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立明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补偿款、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林立明任严字乡性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贪污哈达山占地补偿款和危房改造补贴款28.38万元,侵占村集体资金123.17万元。2021年1月,林立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2.赞字乡女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蒋洪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占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蒋洪雨任赞字乡女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占地户和占地面积,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15.4万余元占为己有。2020年6月,蒋洪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2月,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非法所得已收缴。

3.水字镇果字村原村委会主任邵云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占地补偿款问题。2017年8月,邵云龙任水字镇果字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时任党支部书记蔡占森违规操作,致使村集体占地补偿款32.9万余元被邵云龙占为己有。2020年6月,蔡占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20年12月,邵云龙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其非法所得已退缴村集体。

上述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侵害村集体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必须坚决予以惩处,绝不姑息。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务必要以通报问题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关键阶段,务必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开竞争和有序竞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把握当前村(社区)换届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高标准抓好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增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纪观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形成有力震慑,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村(社区)组织换届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乾安县纪委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