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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乾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1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基层党员干部破坏林地、毁坏苗木、骗取补贴等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水字镇周字村原村委会主任赵海青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2003年至2018年期间,赵海青伙同他人采取伪造承包造林合同等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40余万元。2018年7月,赵海青被免去周字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2.严字乡当字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林、报账员唐利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2015年7月,经张德林与唐利商定,擅自在村南林带内取土,导致187.5平方米林地被破坏。2019年9月,张德林、唐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布苏镇从字村党支部书记冯秀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2013年9月,冯秀武擅自决定在村小架子北片林内取土,用于村铺路建设,导致519平方米林地被破坏。2019年11月,冯秀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布苏镇乜字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宋珍毁坏林地苗木问题。2016年5月,宋珍在间种村东北林地时,毁坏国营林场新造林杨树苗2833株。2019年9月,宋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履职担当,确保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铁面执法,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履职不力行为严肃查处、严格问责,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