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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纪委监委机关学习制度
来源:前郭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07


为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纪委监委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并重,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安排1次集中学习。

二、各部室需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组织1-2次政治业务学习。

三、学习内容由机关党总支确定,包括传达文件,学习上级业务部门领导讲话和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深入探讨学习工作方式方法。

四、集中学习要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保证参加学习人员数量,任何人员都不得无故缺席。

五、机关干部应准时参加纪委监委组织的集中学习,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事先须向分管学习的领导请假,事后主动补课。学习期间要把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准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随便走动、提前退场。

六、机关干部应坚持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每名干部都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完成读书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七、干部监督管理室对整个学习情况要做详细记载,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把干部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