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驻村工作纪律,压紧压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责任,促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2020年5月12日至17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1个乡镇和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下辖的部分贫困村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监督检查发现,大部分驻村第一书记都能按照县委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但也有对自身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无故脱岗漏岗。其中,吉拉吐乡上嘎罕扎布村驻村第一书记苏铁(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科员)5月6日、7日、8日没有在村里开展工作,未履行请销假制度;吉拉吐乡下嘎罕扎布村驻村第一书记李华东(县生态环境局一中队副队长)5月13日、14日没有在村里开展工作,未履行请销假制度;八郎镇塔虎城村驻村第一书记吴云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执法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5月15日没有在村里开展工作,未履行请销假制度。根据《关于向非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通知》(前组联发[2020]2号)和《非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特对上述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扶贫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以滚石上山的劲头和敢打必胜的勇气,助力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驻村第一书记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驻村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擅自离岗、脱岗等现象的发生。二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反思和查找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遵守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全面排查扶贫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彻底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继续对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驻村工作期间无故离岗、工作不力、 不负责任的或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前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前郭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