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来源:扶余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28
为跟进掌握机关党总支工作进度,加强协作沟通,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地点在党员活动室。
二、会议召集及主持人
由机关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内容
(一)个人汇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介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二)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分析原因,商定解决办法;
(三)传达领导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安排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其他需要沟通交流事项。
四、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应提前请假。
(二)与会人员要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情况,如实反映困难和问题,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
(三)与会人员要严守工作秘密;
(四)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