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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纪委通报3起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受到追责问责典型问题
来源:扶余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5


日前,扶余市纪委对查处的3起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受到追责问责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通报如下:

1.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立新、刘敬文履职不力致使农机监理监督执法不严等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立新分管农机监理所、农机科和安全科期间,对农机安全整治、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等工作出现管理空白,失察失管。2019年,落实“三秋”农机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对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清楚,没有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汇报总结。2020年松原市乾安“4.15”重大交通事故后,刘立新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农机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6月,刘敬文分管扶余市农机监理所后,没有对扶余市农机监理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过安排部署,也未对农机监理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进行过监督检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6月,刘立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刘敬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 扶余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宏、扶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赵政凯履职不力致使农用车辆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赵政凯任扶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乾安“4.15”事故发生后,扶余市交警与农机部门开展了联合行动,未严格按照要求部署与农机部门联合开展粘贴反光膜行动,宣传工作也存在死角。本级推进“两站两员”建设行动迟缓,工作滞后。长春岭中队在“4.15”事故后,对农机车辆无牌上路和无证上路的没有依法处理,只是教育工作,未及时有效治理货车违法载人、农机车辆无牌无照上路等问题。扶余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宏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6月,赵政凯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尹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扶余市长春岭镇原党委书记韩凤国、原镇长蒲振刚履职不力致使辖区内交通隐患未能有效解决问题。2020年,扶余市长春岭镇原党委书记韩凤国、原镇长蒲振刚任职期间,长春岭镇发生“10.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举一反三不深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形势严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重重,监管层层失守。对镇辖区内道路安全工作不重视,以会议强调或会议部署代替组织实施和走村入户,以路上看到“四无”车辆给派出所打过电话代替研究解决问题。对镇辖区内存在的“四无”车辆道路安全隐患,未与行业监管部门或扶余市有关部门磋商研究解决办法。2021年7月,韩凤国、浦振刚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今后,市纪委将进一步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利器紧紧抓在手上,对存在失职失责的,坚决追责问责,决不姑息,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

扶余市纪委监委宣传部